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民用航空学院文件
院发教学管理[2014] 9号
民用航空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
(修订稿)
1、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学习国家的教育法规、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和学院有关规定,抓好教研室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于每学期第一教学周上交;
3、负责安排落实本教研室所承担的学期理论及实践教学课程的任课教师;
4、负责对本教研室以及所聘用教师的授课计划、教学日历、教案、教学实施情况及试卷、阅卷、成绩评定、考试总结、课程小结、出题说明等进行审核、检查、指导;
5、负责对本教研室的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文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学院要求进行业务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6、负责组织重点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科研立项等有关审报工作;
7、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学院要求,准确、及时、完整的提供有关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于每学期最后一教学周上交;
8、对所负责专业的学科建设、专业发展、科研开发等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9、两周组织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效果;
10、教研室主任要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检查课堂教学的思想性教书育人和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定期组织室内教师互相听课;
11、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教研室新开课或新上课教师的试讲,并有记录;
12、负责组织实施本教研室相应的培训任务;
13、做好学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民用航空学院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