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民用航空学院文件
院发教学管理[2013] 4号
民用航空学院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强化全院教职工的纪律观念,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学院定于每周三下午为全院例会时间,原则上周三下午不准排课(包括实验课),特殊情况向学院领导审批。
2、全院教职工必须准时参会,原则上不许请假,特殊情况向主管院长请假,获批后通知教研室主任。
3、与会教师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由于个人原因遗漏会议内容,照成一切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没有参会教师应在会后主动询问会议内容,没有询问或了解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
4、会议由院领导主持,教学秘书负责记录,作为教学档案存档。
5、与会教师应在学院考勤表上签字,学院考勤表作为上报人事处考勤依据和年底考核依据。
6、无故不请假缺席例会及其它教学环节按照校2001年7月3日校发《考勤制度》处理。
民用航空学院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