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民用航空学院文件
院发教学管理[2013] 3号
教学秘书、行政秘书职责
(修订稿)
一、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系部教学负责人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2、协助系部教学负责人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工作;
3、组织教学计划实施(排课)及运行管理工作;
4、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本单位教学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6、建立本单位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
7、对教师师德修养的培养工作;
8、学生学习风气、考风考纪的管理工作;
9、学生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工作;
10、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
11、教学效果的检察、评比工作;
12、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行政秘书(教务员)岗位职责
1、协助教学秘书组织教学计划实施及运行管理工作;
2、协助教学秘书做好学生学籍、成绩管理工作;
3、协助教学秘书做好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的运行工作;
4、协助教学秘书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5、管理系部各种教学资料工作;
6、系部一般性行政事务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用航空学院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