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学院教风建设规范

作者: 时间:2023-11-28 点击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民用航空学院文件

 

院发教学管理[2013] 2

                                                            

 

民用航空学院教风建设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航空学院的教师(包括实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聘用的外单位教师亦应参照执行。

第二章  教学计划

第三条  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更改。任课教师必须按规定的学时(理论教学学时和实验教学学时)组织教学,不得擅自增减。

第四条  如确需调整教学计划,应由民用航空学院按有关规定报批,任何个人无权决定。

第三章  教学日历

第五条  任课教师应根据民用航空学院下发的教学任务书、计划学时和教务处下发的课表,认真制定教学日历。

第六条  在制定教学日历时,应严格执行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以便合理安排各章节的授课学时和实验学时。

第七条  教学日历的书写,应按民用航空学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

第八条  教学日历一经教研室批准,就应严格执行,一般不应有较大变动。如确需调课、换课或停课,必须执行逐级报批手续。

第四章    

第九条  认真备课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前提。在备课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尽量阅读国内外的相关教材,力戒一门课一本书。

第十条  任课教师应认真书写教案,编制课件,这是保证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条件之一。教案是教材的二次创作,力戒教材搬家。

第十一条  要重视实验教学,任课教师和助课教师在开课前要亲自动手做实验,并书写实验教案。

第五章  课堂教学

第十二条  课堂教学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关键。任课教师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饱满的教学热情上好每一堂课。

第十三条  教师要努力参加教改并进行教学法研究。任课教师要把握好每一次课的重点和难点,用好每一课时,并在表达、板书及课件内容编排上下功夫,力争深入浅出。

第十四条  多媒体课件应充分发挥多媒体的优势,努力增大信息量,节约学时。多媒体课件应符合学生对知识的认识规律,有利于学生课后复习。

第十五条  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特别注重对学生专业思维的培养,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第六章  辅导答疑

第十六条  辅导答疑是教学环节之一,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和补充。答疑要细致,辅导要耐心。

第十七条  在辅导答疑过程中,要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注重因材施教,并认真做好辅导答疑记录。

第七章    

第十八条  课后作业是课上教学的继续和补充。习题的难度和广度要与教学大纲匹配,避免随意性。

第十九条  任课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

第八章    

第二十条  考试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在确定试题的难度、知识点的覆盖面和相应题目的分数时,应依据教学大纲。

第二十一条  考试的相关事宜,如考场组织、试卷评阅、成绩填报、课程小结等,应严格按院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教学环节

第二十二条  其他教学环节,如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验、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等等,应按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教书育人

第二十三条  必须充分认识到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因此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既教书又育人。

第二十四条  必须充分认识到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努力做精神文明的表率。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和“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第十一章  教风考核

第二十五条  每学期院里要组织1-2次教风检查,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检查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六条  教师的教风应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作为职称评定、职称晋升、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和评优选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指正,对教育不改和问题严重的,要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解释权在院办。

                                           

  民用航空学院

                                             201310

 

 

民用航空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航宇馆301